Y  G  B  O  R  P  W
 

目標

  1. 鼓勵全港七百萬香港市民隨時隨地參與奧運
  2. 增強全港七百萬香港市民對奧運精神的認識
  3. 在全港社區營造奧運和諧氣氛
 
 

攝 影 題 材
於2008年1月1日至9月20日期間,在香港所舉行的迎奧運宣傳活動及奧運比賽的相片為主題,重點為5月2日的奧運火炬傳送,8月9日至21日的奧運馬術比賽及9月7-11日的傷殘奧運馬術比賽的精華片段,是次活動參賽作品亦包括全港200多項的迎奧系列的活動照片均可參賽。

 
 

參賽對象
凡本港居民均可參加這項比賽,分公開組及學生組兩組。
公開組:18歲 或 以上 *
學生組:10 - 17歲 *


(*年歲以2008年4月17日計。18歲以下參賽者,請先徵求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才可參與,主辦單位及籌委會成員均不可參與

 
 

作品遞交
由2008年4月17日至9月20日止,以郵戳日期為準,逾期恕不受理( 每位參賽者可投入多份參賽作品 ) 。所有參賽作品需連同參賽表格,並於信封面註明「京港同心 08奧運攝影比賽」郵寄或於辦公時間早上九時半至下午五時半親臨以下地址:

香港青年聯會 
香港灣仔謝斐道211-213號秀華商業大廈3字樓
信封面註明「京港同心 08奧運攝影比賽」

 
 

索取表格

  • 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
  • 香港青年聯會地址:
    香港灣仔謝斐道211-213號秀華商業大廈3字樓 或

 
 

結果公佈
每月之星 - 2008年6月10日及 8月10日、得獎者 - 9月30日,所有獲獎者將有專人以電郵或電話通知領獎。

 
 

頒獎禮及作品展覽會
頒獎禮及作品展覽會於2008年10月或11月舉行,詳情稍後公佈

 
 

獎品及獎金

每月之星獎項

會於2008年5月30日及7月30日前收到的所有參賽作品作評審,
選出優異作品成為每月之星兩名,各得現金禮券港幣1,000元正及獎狀乙份。

公開組
冠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30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亞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10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季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3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殿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2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優異十名: 各得優異獎狀及紀念品乙份

學生組
冠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10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亞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5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季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3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殿軍一名: 現金禮券港幣2,000 元正
名貴手錶、運動用品乙份,精美獎座乙份
優異十名: 各得優異獎狀及紀念品乙份
 
     
  贊助商 :  
第一次每月之星: 蘇素虹
第二次每月之星: 陸昭祺
每月之星
評判團
葉錦菁女士
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
朱濟權先生
香港攝影學會會長
賴英華
京港同心08奧運攝影比賽召集人

主 辦 機 構:

  •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
  • 香港各界青少年迎奧運系列活動委員會
  • 香港攝影學會

協 辦 機 構: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局

簡  介
中國能在多個競爭對手脫穎而出成功爭取舉辦2008奧林匹克運動會,不但令每個中國人都感到無比雀躍和興奮,而香港更能藉此舉辦當中的馬術比賽,令這個國際金融中心增添更澎湃的動力。這個歷史性時刻,需要我們將它一幅幅的記錄下來。

「京港同心 08奧運攝影比賽」是一連串迎接奧運來臨的系列活動之一,此活動計劃將會歷時五個月,希望吸引全港700萬的市民及攝影愛好者一同參與這個中國人的盛事,並將每個珍貴時刻拍攝下來,輯錄成一本100頁的彩頁奧運經典。

此活動分公開組及學生組,除了冠、亞、季軍及殿軍外。另設每月之星,我們會通過網站加強與各市民及參賽者的溝通,比賽完結後會將優異作品輯印成書冊,讓我們留下美滿的回憶。

評審準則
以創意 / 切題 / 構圖及技巧為準則。

評判團
由港協奧組委 / 各界青少年迎奧運系列活動委員會 / 香港攝影學會 / 民政事務局及攝影專家成員組成。
成員名單(排名不分先後):
陳幼堅、周宗濂、周潤笙、朱玲玲、朱濟權、許華傑、任達華

比賽細則

  • 參賽作品必須連同負片或數碼檔案及不多於50字的照片說明(中文或英文均可),請張貼已填的申請表於8R照片背部(如同一參賽者提交多份參賽作品時,需要在每份參賽作品背部張貼已填的申請表複印件),信封上註明「京港同心 08奧運攝影比賽」,郵寄或親臨到香港青年聯會遞交,參賽者必須於申請表上清楚列明其姓名、年齡、香港身份證號碼(前4個數字)、地址及電話號碼,學生組參賽者必須填寫其父母或監護人的資料。
  • 所有參賽作品會由主辦單位處理,恕不退還。
  • 所有參賽照片均不得裝裱及必須未經出版及公開發表。參賽者必須確定提交之所有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,並無侵犯他人權益(包括版權)。主辦及協辦機構保留使用得獎作品之照片、負片及數碼檔案於任何媒體展覽、出版書刊及宣傳為目的的一切權利,而無需繳付任何專利權費用予得獎者或參賽者。
  • 每組設冠 / 亞 / 季及殿軍各一名及優異獎十名,是次活動特設每月之星,5月30日及7月30日前提交的作品,會選出“星之作品”,頒發獎項與否由評判決定。
  • 每名參賽者只能在每組比賽之冠 / 亞 / 季及殿軍中獲獎一次,優異獎則不在此限。
  • 參賽者如違反比賽規則,可能會喪失名銜 / 獎品 或獎狀。
  • 參賽作品如有遺失,延誤及傳遞錯誤,主辦機構不會負責。
  • 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接受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,而無須給予解釋,如有爭議,賽果以評選團的最後決定為準。主辦機構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。

聯絡辦法
活動召集人:賴英華
電郵地址 :photo@youth2008.hk
活動秘書處 :胡珊珊 / 李家裕
電話 Tel:2598 9385 
傳真 Fax:2598 9767